首先,要尊重孩子的人格。一位哲人说过:尊重是教育的最高原则,没有尊重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教育。在现实生活和教育实践中,有些教师和家长往往以教育者自居,居高临下,对孩子或教育对象缺乏民主平等的态度,稍有过失或错误,就采用打骂甚至侮辱人格的方法。这样做的结果往往适得其反。其实,学生或孩子不管年龄大小,都有自尊心和自信心。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培养他们的自尊心、自信心,而不是泯灭。正如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所说:“你的教鞭下有瓦特,你的冷眼里有牛顿,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。”俗话说:树怕伤根,人怕伤心。所以,教师、家长千万不要刺伤学生的自尊心。一个人的成长可以没有鲜花和掌声,但是绝不能没有自尊心,否则会影响其身心的健康与发展,甚至产生严重的后果。
其次,教育孩子要讲究方式方法,简单粗暴不是教育,而是对孩子的摧残。在当代,“棍棒底下出孝子”等错误教育观念仍然存在。有些家长把孩子当成私有财产,孩子有了缺点或不顺其心,动辄打骂体罚,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。有位小学生在校做了好事,老师让该生回家告诉父母,说最近要去家访。家长以为孩子在校又犯了错误,就不分青红皂白把孩子揍了一顿。第二天,家长让孩子捎信儿告诉老师,你不用家访了,我已经替你把他狠狠揍了一顿。
孔子家里不知骂,老子家里不知怒。其实,打骂只能伤害孩子的肉体和自尊心。教育只能靠说服、启发和循循善诱的引导。从某种意义上讲,体罚打骂是无能和无知的表现。因此,家长、老师教育孩子要讲究艺术和方法,以孩子能接受的方式去疏导孩子。前面故事中的那个孩子绝对是个善良的孩子,但父亲粗暴野蛮的“棍棒教育”,竟使他变成了一个残暴的孩子,由爱羊的天使变成杀羊的凶手。

